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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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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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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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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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本科新生报到时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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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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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并与录取照片逐一核对,若发现不相符现象,要认真核查。
准考证件有遗失者,要做登记并及时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做重点核查对象,对不能明确认定者,应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待查实核正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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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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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查合格的本科新生可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发现本科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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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新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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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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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将初步审查合格的本科新生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予以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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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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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新生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本科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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