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组织转专业考核,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以下学生获准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6日至9月8日16:00。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411-86111189;举报邮箱:guyongxin@dlufl.edu.cn
补充说明:
获批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需在公示期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9月9日-12日,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到新专业所在院系报到并完成补改选课程工作。到教务处机关楼309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时,需携带经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审批过的“转专业申请表”。9月12日16:00前未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转专业,须在原专业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