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组织转专业考核,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以下学生获准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6日至10月8日16:00。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411-86111200;举报邮箱:wanghe@dlufl.edu.cn
补充说明:
获批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需在公示期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10月10日16:00前,转入学院教学秘书老师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统一为获准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异动,转入学院教学秘书老师为获准转专业学生办理补改选课程,进行已修读课程成绩的学分认定工作。10月10日16:00前未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转专业,须在原专业继续学习。